開餐館
一提餐館二字,大家只會聯想到移民海外的華人所開的食肆。不知是誰發明的詞𢑥,餐廳酒樓飯店一開到洋人的地方都通通叫作餐館,而這個名稱在本地亦從不適用,成為海外華人的專用名詞。
為什麼華人移民後都愛開餐館?除了因為中國菜大有市場,也因為外國的零售業制度太難得到中國同胞的認同:它們有一套保障消費者的政策,便是無條件退款的制度﹣﹣明明買了的貨品,開封更甚至用過後也可以於七天或十四天內退回現金,毋須任何原因。
這條款當然大受消費者歡迎,但卻往往被人濫用,退貨造成的損失當然由老闆承擔。我曾經在玩具反斗城見過一位外籍媽媽把五六盒已開封的玩具拿到櫃台,要求退款,售貨員也要一一接收。說的也是,小朋友買玩具時總是興高采烈,把玩具玩了七天後便過了蜜月期,甚至開始生厭,這時只要你拿著單據,厚著面皮,把它們退回,便可以省了一筆。
外國所有商戶原則上都有這無條件退款的制度,中國人不認同,也不能抗衡這文化,便想起經營食肆,反正吃進肚子,又怎能拿去退款呢?但當然,這些海外華人都入鄉隨俗,投入這退款文化。我聽過有位澳洲移民,一天家裡要鑽牆,便到百貨公司買一台,拿回家鑽鑽鑽,完成後便把它退回。老闆便看見這些消費者最頭痛,聰明的中國人便一於開其餐館,努力發揚我國飲食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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